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
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,一般情况下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证据之一。但是,在某些情况下,当事人对认定书中的认定结果有异议时,应该如何处理呢?
当事人应该在收到认定书后及时仔细阅读认定书的内容,确保认定书中涉及的相关信息是否属实。如果认定书中的认定结果与事实不符,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申请。
当事人在提出异议时,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1.异议申请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当事人应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。超过规定时间未提出异议的,认定书中所作的认定结果已经生效,当事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2.异议申请应该注重证据。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请时,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认定书中所作的认定结果不实。例如,提供车辆行驶记录仪的记录、证人证言、现场勘查记录等。证据越充分,异议的成功率越大。
3.异议申请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。在提出异议申请时,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。例如,在书面申请中应详细说明异议理由,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。申请后,公安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,并进行复核认定。如果复核认定结果与原认定结果不同,将重新出具认定书。
当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请后,应该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,协商解决。当事人应该保持耐心和理智,与公安机关进行积极的沟通,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,以尽快解决异议问题。
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有异议时,当事人应该先仔细阅读认定书中的内容,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书面异议申请。在申请时,需要注意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。需要保持耐心和理智,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,尽快解决异议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