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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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。当交通事故发生后,交警部门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,最后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确定事故责任方,为后续的赔偿、理赔等工作提供依据。但是,有时候当事人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产生异议,那么该怎么办呢?

当事人应该认真核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,看是否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符。如果发现有误,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。

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的具体方式有两种:一种是书面异议,即向交警部门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申诉,说明相应的异议理由及证据;另一种是口头异议,即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,立即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,说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。需要注意的是,口头异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,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提出异议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。

交警部门一旦接受当事人的异议申诉,会重新进行调查,并根据调查结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修改或确认。当然,也有可能最终仍然依照原认定书的结果,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,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法院申请仲裁或者诉讼。

需要提醒的是,提出异议的时限是有限制的。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,当事人应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5日内提出异议,逾期未提出的,认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,当事人应该按照认定书的结果进行后续的赔偿、理赔等工作。

总的来说,当事人提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是非常正常的,也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提出异议应该及时、具体、有理有据,否则可能影响自己的利益。并且,在提出异议之前,最好咨询一些相关的专业人士,例如律师、保险专员等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