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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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协商过程中达成的一种约定,约定双方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协议书。

一般来说,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:

1. 超过法定保险赔偿限额的部分,由车主自行承担。

2. 被保险人应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(或法院判决书、仲裁书)的结论来进行赔偿。

3.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(或法院判决书、仲裁书)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,应以此为准。

4. 被保险人应及时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款项,并保证所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(或法院判决书、仲裁书)上的数额相符。

5. 双方当事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,并各自保留一份有效复印件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不是一份法律文书,但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。因此,在签署该协议书之前,双方当事人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其内容,如果有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条款,应及时和对方当事人、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和解决。

此外,当事人在签署协议书前应主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保持理性、客观的态度,尊重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共同协商解决问题,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。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日后因协议书无效、争议加剧等问题产生的各种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。